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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行动】光荣与梦想

给你们安利一位语言特别细腻温柔的太太,ta红海的每一篇文都写得超好wodema!太太下凡辛苦了!请接受我的以头抢地啊不是顶礼膜拜(⑉°з°)-♡

丙戌年:



原作:红海行动
CP:正副队 顺懂  机枪组  后勤组




我的第一篇关于红海的文
后来删掉想修改重发
结果一直拖到现在
刚开始凭着对他们的喜欢写文
现在看来完全不愿面对这篇矫情幼稚的文
想了想还是一字未改放了上来
毕竟他代表着我最初的热爱。
感谢所有红海感谢遇见感谢红海girl







没有不可治愈的伤痛,没有不能结束的沉沦,所有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¹
 
天清亮,风分明,光阴的两岸,你站在对岸,我以这镶着万里海洋灿烂骄阳的湛蓝桂冠向你致以敬意,你懂我心意。
 




  1.
初入军营的杨锐面容稚嫩,目光却坚定锋利。他出身军人家庭,继承父亲的希望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勇往直前,临危不惧,保家卫国。


 
选择孤独,孑然独行,毫无怜悯的刻薄自己,但他从未背离初心。
 


伊维亚一战后,杨锐保持着徐宏肉眼可见的低沉失落坐在徐宏的病床前,手里端着一碗鸡汤,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瞎扯着话题的闲聊,徐宏什么话也不说,定定的盯着杨锐,他在等杨锐自己开口。
杨锐低着头,盯着手里冒着腾腾热气的鸡汤一言不发,好半天才抬起头认真的看着徐宏说:“我没有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没有能实现进军营时的梦想,没有能保护好我兄弟的命,你说,我这个队长是不是当的太失败了,我会不会让你让大家失望了。”
 


徐宏露出这么久以来的第一个微笑,杨锐真是他从业以来见过的最令他棘手头疼的炸弹了,幸好,他们并肩走过这么久所积累下来的经验帮助他解决了这个大麻烦。他骨骼分明的手放在杨锐头上揉了揉,寸长的头发有点扎手,他用一贯安抚人心的眼神看着他,正色道:“杨锐你绝对是一位合格的队长,大家对你的命令抱有绝对的信任,战友能放心的将后背交给你,这已经很说明你在大家心里的地位了。”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你在我心里,绝对是一百分。当然如果你不每天逼我和鸡汤,你的分数还能更高一点,杨妈妈。”
 


杨锐哭笑不得弹了一下病床上笑的温柔的病号的头,“那满分的队长命令我的副队必须每天把鸡汤喝掉。”
 
徐宏的安慰很有效,他心里因为愧疚迷茫而生出的大片浓稠的黑暗终于裂开了一条缝隙,透出一丝光亮。
 


在病房外目睹了一切的高云暗地里想:大爷的杨锐这小子别人碰他头他恨不得跳起来爆人家头,徐宏碰一下他跟个求宠的金毛似的。
 
 


徐宏转入爆破组训练营的时候,杨锐已经有好几天没有理他了,徐宏当然知道杨锐是担心他,可这件事上他是铁了心的要学爆破。
 
他当兵时就是希望自己能够保护所有人。所以他加入爆破组的原因很简单,一颗炸弹的威力太大了,他只想尽可能的保护更多的人。他希望能成为杨锐放心的将后背交予的那个人,他知道杨锐也是。
 
红海行动结束后,他在病床上醒来,看见身旁趴着的风尘仆仆的杨锐,只觉得心头一片柔软,他想:下次要保护好自己了,不然他的队长太瘦了,这样吓他几次都不知道他能不能受得住。
 


他们都是温柔而又强大的人,在刀尖上噬血,在爆炸中摸爬,经历过战火洗礼,目睹过黎明前的黑暗,但依旧对彼此对世界抱有最忠诚最热血的信仰和希望。
生命与荣耀献给这片热土,信任与未来交付与你,我不负国家,你也不会负我。
 
 



  2.
顾顺从小就是熊孩子,天天不是砸了邻居的玻璃,就是怂恿其他孩子上树掏鸟蛋,自己却在家长发现时脚底抹油跑的最快。所以当顾顺成为狙击手的事被邻居知道时,邻居一致认为顾顺可能是被顾老爷子用拐棍打傻了。
 
顾顺的人生信条就是老子天下第一,当然这是在遇见李懂前。所以他一直卯足劲了要当狙击手中的第一。
 
当他知道罗星受伤的时候,心里只觉得惋惜,还有一种这第一来的可真他妈没意思的复杂感。这大概算是一种强者间的惺惺相惜。
 


顾顺认识李懂后,只觉得这小孩儿可真有意思。抗压能力差,心理压力又大,人又倔的能拉动临沂号,但是真有天赋。红海行动结束后,他直接杀去徐宏病房找到杨锐,希望他能跟上级协调一下,狙击手训练营能不能给多一个名额,他想和李懂一起去。临走前还喝光了杨锐给徐宏做的鸡汤,收获了队长的死亡凝视x1和副队的感激目光x1。
 


李懂问他时,他仗着自己的身高体型把李懂堵在墙角,漫不经心的说:“我现在的人生信条改了,不仅要老子天下第一,老子的人也要和老子一起并列当第一。怎么样,跟不跟哥一起。”别看他表面一脸淡定,看到李懂涨红了脸轻轻点了点头后,才偷偷在裤子上抹了把手上的汗。


 
李懂进军营时,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对于子弹的恐惧使得他被狙击手训练营拒之门外。他低着头往宿舍走时,沮丧的想:我是不是真的没有能力成为一名狙击手。
 
他和罗星搭档时很开心,因为罗星耐心温柔,没有因为他对子弹的恐惧而有分毫嫌弃。罗星对他保护的够好,他知道这样不好,可他又懦弱的不愿意往前走。
 
后来罗星因为他无法再成为狙击手,他天天做噩梦,梦见罗星倒在他面前的画面。
 


他第一次见顾顺是就觉得他很拽,短暂交谈后,李懂觉得顾顺不仅拽还欠揍,往脸上揍那种。
 


红海行动结束后,他终于不再做噩梦了,每次闭眼脑海中反反复复出现的变成了顾顺对他说的那句别动和用我的枪,还有他安慰他时深邃的眼眸和漂亮的笑容。李懂熟睡失去意识前,想的是顾顺笑起来挺好看的,怎么一说话就那么欠揍呢。
 
他收到狙击手训练营的文件时,找到顾顺时脑海中还是一片空白,听到顾顺的表白时终于回过神来,在心里偷偷的笑了,想着:好吧既然我的人要当天下第一,那我就勉为其难陪他一起当好了,谁让我宠他呢。
 


枪与准星,缺一难渡岁月长,你与我,少一不足此平生。
我曾经败北,曾经失去一切,在废墟灰烬中在苦海滔滔中固执的不肯回头,我的生命不值一文,可你背向所有灯火阑珊和春暖花开,向我张开双臂,拥抱我所有的倔强和难过。
 
 
 


 
 
3.
所有关于未来有我有你的幸福结局,皆为天方夜谭。
 


佟莉的父母把女儿送进军营时,本质是希望女儿当个文艺兵或者医疗兵的,也好治一治女儿从小到大称王称霸养出的一身匪气。
 
所以当佟母看到女儿的板寸和结实的肱二头肌时,一口气没提上来差点没撅过去。
 
得现在不是匪气了,可这样谁还敢娶一朵霸王花回家啊!
 
佟莉起先只是想证明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巾帼不让须眉懂吗?!
不懂你莉哥教你做人。


 
后来莉姐成为莉哥后,她觉得她是真的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几十公斤的重机枪拿在手里就是满满的安全感和自豪感。
 
对于石头喜欢自己这件事,她又不傻,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石头,但她真的觉得这傻大个挺可爱的。她想如果石头跟她表白,她应该会答应的。
 


可所有的结局早已经在暗中写好结局,上帝远离人间,只知道生死离别最能赚足眼泪,却不懂得祝福有情人能长相厮守。
此去经年,故人别去山水长。
 


佟莉退伍后去了烟台定居,开了一家只有老板娘没有老板的糖果店。
北方冬季干燥寒冷的风一点点打磨掉她曾不断向似水流年索求一个为什么的执念,曾经在深夜寂静的夜晚畅想的美好渐次低温,那些稍纵即逝的美或是那些执着的暴烈的都终将被遗忘,人生已经没有了你,无趣至寒冬夜晚我只想在厚重的棉被中沉沉睡去。
 


石头刚入伍时,给人的感觉就是憨厚而可靠。爱好吃糖实在是萌点。
 
队长曾经问过他们每一个人加入军营的初心是什么。这傻大个第一个跳出来说:报告队长!我想变强!强到能在格斗中用技巧把你撂倒!
 
然后他就收获了队长一个星期的特别关照。


 
石头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佟莉的,等他意识到他觉得佟莉咬牙坚持完成训练的时候很美,把她撂倒是帅气的动作很美,在阳光下咧嘴一笑更是美到让他的心脏控制不住的狂跳的时候,他想,这算是喜欢吧。
 
世界上有三样东西无法掩盖,贫穷,咳嗽和爱。
 
 
于是糖果要分给佟莉,午饭的鸡腿也要分给她,拍照也要偷偷摸摸站在她旁边,日记里未来的生活中退伍后开一家糖果店老板娘也希望是她。
 
若人间有情,那是开始,也是结束。
离别来的猝不及防,嘲笑所有人对未来的美好畅想。
 
子弹打穿颈动脉是真的好疼,石头想着,吃糖也还是好疼。
但幸好疼的是我,不是佟莉。


 
若是灵魂能说话,石头想告诉佟莉:我的姑娘你不要哭了,子弹打穿颈动脉真的不疼,可你的眼泪让我心疼。
 
所以我心爱的女孩啊,去过属于你的生活,糖是甜的,阳光是暖和的,而你,也会是幸福的。
 
千里路迢迢我只陪你走到这里,接下来的风雪艳阳会有其他人陪你去看。不要遗憾,你的人生仍然拥有群星与爱。
 
生活泥沙俱下,时间救我于深渊中,却将你拖进另一个深渊,上帝也再不会将你的手置于我的手中,所以夜深忽梦少年事,唯梦闲人不梦君。
 
 


 
4.
为什么你的名字像四月的蔷薇,为什么故事都如九月的江水。²
因为美丽易逝,时光难回。
 


陆琛要是知道自己当初皮那一下而说出的学医救不了蛟龙一队会在日后一语成谶,他一定会把当初说出这句话的那张嘴缝起来。
 
学医只是因为父母和爷爷奶奶都是医生,耳濡目染之下,陆琛的医术自然不会差,考军校成为军医进入蛟龙一队,他一路走的顺风顺水。
 
没有梦想,每天招猫逗狗,收获队长办公室一日游的机会。日子过的平淡,却又因为职业的特殊性而充满了不确定性。


 
陆琛以为自己的一生或许就会这样过了,过几年退伍,娶妻生子,将过往的故事藏于岁月中,活在芸芸众生中,得不到上帝的偏爱。
或者有一天战死沙场,在他人的口中被传颂,被缅怀,被遗忘。
 
 
 
庄羽是他平淡人生中的意外,乖巧可爱的跟在自己身后一口一个陆哥的喊着,可爱的让人整天想呼噜他的头毛。
 
学校的尖子生老师的宠儿一定会有一个安稳的未来却偏要参军上前线直面战场的残酷,作为技术兵种明明可以靠技术吃饭,却依然不肯落后他人不停的加重自己的训练量,每天背着最重的装备,晚上累的上下眼皮不停打架,第二天笑的最可爱最好看的也还是他,还勇往直前永不退缩。庄羽简直是上帝送他的小天使,每天都能看到小天使的笑容的陆琛心满意足的想。
 
 
陆琛喜欢庄羽,他没打算让庄羽知道,他知道庄羽一直在努力,努力成为最厉害的通讯兵,努力成为合格的蛟龙,儿女情长和世俗的眼光会阻碍他的道路。我怎么样都可以,可庄羽不行,他值得最好的人生。
 
当他在羊圈里看见庄羽的尸体时,他只觉得脑海里嗡的一声,大脑一片空白,全身的温度都冷了下来,眼前的一切像是一场噩梦,主角是庄羽。
 


可他妈说好的主角光环呢!说好的主角不会死呢!妈的这世界怎么这么操蛋!
 
他想:我的梦想是庄羽能活下去。
可那不是梦想,那只是一场梦。


 
后来陆琛收拾庄羽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封写给他的信。
 
信里只有三句话:
祝陆琛长命百岁,平安喜乐
了尔一生花烛事,宛转妇随夫唱
我也喜欢你。
 


陆大夫被炸断一只手的时候没哭,看见庄羽尸体的时候没哭,幻肢疼的满头大汗的时候没哭,知道自己没法回蛟龙的时候没哭。
却在夜深人静时捧着一封信和他未曾说出口的爱意泣不成声,信中的每个字都像一把刀直直的捅进他的心口,那里血肉模糊。
 
 
 


那个笑起来眉眼弯弯,撒娇会皱鼻子的少年,像一幅画,就这样无法被涂改的静止于俗世洪流中,也像上帝限时赐予这个世界的礼物,时间到了,他在来生等你。
 


人这辈子一共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你的心脏停止跳动,那么从生物的角度来说,你死了;第二次是在葬礼上,认识你的人都来祭奠,那么你在社会上的地位就死了;第三次是在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死后,那你就真的死了。
 
庄羽同志,对不住了。你的愿望中平安喜乐和儿孙满堂哥是做不到了,哥只能做到长命百岁。
 
所以不要担心,除非我的心跳停止,我们始终共生。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³那些长眠的英雄啊,他们没有离去,他们依然鲜活的存在在每一个铭记他们的人的记忆里,生活里,未来里。
 
这将会成为一种传承,岁月为缘,血脉为鉴,流淌在你我的血管之中,冗长而生生不息。






①:源自约翰·肖尔斯《许愿树》
②:源自简媜《女儿红》
③:源自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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